Logo Logo
Line ID @god995
免費諮詢 0809-055-885
假日照常開放 8:00 AM - 11:00 PM
  • 首頁
  • 協會簡介
  • 全國分會地點
  • 協會快報
    • 最新消息
    • 協會快報
    • 協會公告
    • 債務處理方式
  • 成功案例
    • 免除保證責任
    • 清算免責成功
    • 更生程序裁定
    • 更生方案裁定認可
    • 前置調解成功
    • 前置協商成功
    • 清算程序開始
    • 聲請復權確定
    • 優惠清償
  • 全省預約諮詢
  • 相關連結
  • 債務法律常識
  • 首頁
  • 協會簡介
  • 全國分會地點
  • 協會快報
    • 最新消息
    • 協會快報
    • 協會公告
    • 債務處理方式
  • 成功案例
    • 免除保證責任
    • 清算免責成功
    • 更生程序裁定
    • 更生方案裁定認可
    • 前置調解成功
    • 前置協商成功
    • 清算程序開始
    • 聲請復權確定
    • 優惠清償
  • 全省預約諮詢
  • 相關連結
  • 債務法律常識
Line ID @god995
免費諮詢 0809-055-885
假日照常開放 8:00 AM - 11:00 PM

協會快報

  • 首頁
  • 協會快報
  • 最新消息

法律信箱:夫外遇訴離可要求財產贈與

2014-06-03
法律信箱:夫外遇訴離可要求財產贈與
讀者萍萍問:
我先生外遇,他想繼續這段婚姻,他說可以簽協議書,我想請問應如何寫對我才有保障?我想要財產、精神賠償,但小孩監護權可以共同擁有,但扶養費他要負責,請問我要怎麼寫協議書才具有法律效力呢?需要公證嗎?那公證的人必須是律師嗎?
律師溫令行答:
依據《民法》第1052條規定,讀者可以先生外遇為由訴請離婚,若無意離婚,也可依《民法》侵權行為規定,請求先生賠償精神慰撫金。慰撫金可以用協議的方式來請求,如果談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法院會依侵害程度、雙方背景、經濟能力等綜合決定賠償金額。
找公證人較保險
財產的部分,如果雙方婚後並沒有特別約定,則適用法定財產制。如果雙方離婚或想變更成分別財產制,依《民法》第1030條之1,現存的婚後財產(結婚後增加的財產)應均分。如果讀者只是希望讓自己生活上有保障,也可以直接請先生將財產贈與給讀者。
至於小孩的保護教養權,本來就是共同行使負擔,由父母共同負擔扶養費,但也可以透過協議改變。如果希望由先生單獨負擔扶養費,必須在協議書裡明訂,並由雙方簽名,就會生效,不需要特別去戶政機關登記。
協議書如果找專業律師擬定,當然會比較保險,但如果擔心未來反悔不履行協議內容,也可以由公證人公證,並加註「如不履行應逕受強制執行」的字樣。記者鄧玉瑩採訪整理

轉貼自【蘋果日報】2014年04月30日《蘋果日報》法庭中心法律信箱

立即免費諮詢

親愛的客戶您好,以下資料只為方便聯繫用,不會隨意洩漏個資請安心填寫,留單後會有專人確認排約行程,謝謝您。

  • 免費諮詢 電話:0809-055-885
  • Line 免費諮詢,輸入ID:@god995 或掃描下面QRCode
Logo

免費諮詢:0809-055-885

nlca_c885@so-net.net.tw

Line 免費諮詢,輸入ID:@god995

內政部核准立案證號:1000166026

法律輔導協會©2020 POWER BY 創億網頁設計